借阅制度
一、外借图书
1、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借书。教师每卡可借阅图书11册,借阅期限2个月;工人可借图书5册,学生可借2册,读者协会会员可借3册,借阅期限均为1个月,同时可续借1次。
2、工具书、过刊及光盘、磁带只有教师可以借阅。
3、图书超期、遗失、损坏等,均按唐山幼专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。
4、读者未办理借阅手续,擅自将图书携出馆外,按窃取图书处理。
5、图书借阅时间:周一至周四15:40-17:00(冬季);16:10-17:30(夏季)。
二、馆内阅览
1、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均可在阅览室、书库阅览全部开架文献。
2、阅览室的期刊只能阅览,不可外借。
3、读者查阅文献,阅览完毕原位放回,方可离开。
4、学生阅览室的阅览时间:周一至周日上午8:00-11:30,下午14:00-17:00,晚上19:30-21:00(周五和周日晚上闭馆)。
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,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